山东省气象台7月24日11时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受高空槽影响,预计24日下午到25日夜间我省中北部地区有较明显强对流天气。全省累积平均降水量10~20毫米。其中,聊城、德州、滨州、东营和济南北部有大雨局部大暴雨(20~4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菏泽、济宁北部、济南南部、泰安、淄博、潍坊北部和烟台西部有小到中雨局部暴雨(5~15毫米局部50毫米以上),其他地区局部有雷雨或阵雨。降水过程中伴有雷电和8~10级雷雨阵风,最大小时降水量50~80毫米。另外,24日下午到25日白天,渤海和渤海海峡有大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雷电,黄海北部和中部局部有雷雨或阵雨,雷雨海区雷雨时阵风8~10级。此次强对流过程对农业、交通、户外活动、海上生产等有不利影响,请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相关部门要紧盯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加密雨情、水情等监测频次。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提醒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旅游景区、学校、工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防止雷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及时停止相关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高度重视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等要严格落实防水防风防雷措施,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要加强陆上、水上交通及渔业生产安全管控。
三、突出重点抓好防范措施落实。盯紧盯牢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防范,教育、住建、文旅、应急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施工单位、旅游景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矿企业等单位的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避险措施,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确保不因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重大事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及时提醒农户、林户及沿海地区渔民、养殖户等采取防灾减灾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巡查和排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港口作业码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安全监管,督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四、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险情、灾情信息,杜绝漏报、迟报、瞒报。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开展救援演练,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