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台7月21日10时40分发布暴雨黄色和强对流黄色预警: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21日夜间至22日夜间,我省有一次较强降雨天气过程,中北部地区降雨量大,部分地区有明显强对流天气,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电,最大1小时降水量50~80毫米,雷雨地区雷雨时阵风8~10级,局部11级。全省过程累积平均降水量30~50毫米,其中,潍坊、青岛、烟台和威海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50~80毫米,局部100~200毫米),聊城、滨州、东营、济南、泰安、淄博、菏泽北部、济宁北部和临沂北部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20~40毫米,局部50~100毫米),其他地区有雷雨或阵雨(3~10毫米,局部25毫米以上)。23—25日,我省持续处于副高边缘,多降雨天气。
此次降水过程雨量分布不均,短时雨强大,暴雨灾害风险较高,低洼地块和路段可能出现积水或内涝,隐患点附近容易出现山洪、地质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部分水库塘坝面临风险,请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消除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有效管控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监测预警,果断组织转移避险。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重点研判小尺度的极端天气风险,细化实化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向全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加强旅游景区、偏远山区等重点地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及时组织避灾避险。对于风险预警区域范围内的受威胁群众,提前落实转移方案、坚决做到应转尽转。要加强避险转移群众的安全管理和生活保障,在安排避险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三、针对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要针对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等恶劣天气影响,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海陆交通、渔业生产、路边和临房树木、电力设施、高空设备、游乐设施、地下空间及简易厂房、工地工棚、广告牌、围板等重点点位的风险防范,及时采取防风、防雨、防雷、防雹和海上防风浪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损坏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学校适时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四、突出重点部位,落实落细防范措施。加强水库大坝、河道堤防巡查值守,出现险情果断撤离受威胁区域人员。学校适时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校车停运。除特殊行业外,停止营业和集会。对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隧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重要部位和其它易涝点安排专人值守,设置警示标识,预置排涝设施和物资,重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特殊作业管控,加固重点部位防御,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视情况停止发送客运班车,在途车辆就近停运避险,根据政府部门通知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停运。非煤矿山停产撤人,尾矿库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出现险情及时报告,果断撤离下游群众。影响范围内的文旅企业、单位采取分流游客和暂停经营等措施,引导游客紧急避险。要落实落细各项城市防汛排涝措施,聚焦城市、农田低洼易涝地区,做好排水管网、暗渠、雨水口和排水泵站运行管护工作,强化应急电力保障,及时检排内涝积水,最大限度降低城乡内涝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及时、准确报送险情、灾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扎实做好应急队伍、救援装备、救灾物资等各项准备,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预置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