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方面。报告全文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t.shandong.gov.cn)查询或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闵子骞路15号;邮编:250100;联系电话:0531-81792213;电子邮箱:bgs@sdaj.gov.cn,传真0531-8179225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有关要求,根据“三定”方案设定职能,突出重点工作,及时回应关切,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提升主动公开水平。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厅门户网站、省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微信和微博为主要平台,全面发布我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019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05条,省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448条,政务微信588条,政务微博242条,对全部8次厅长办公会和涉及公众事项的厅党组会的主要议题和议定事项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2019年,我厅将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范围,从规范性文件扩大至所有政策文件,要求各起草处室在文件发布后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对同一政策注重运用媒体宣传、厅长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对本机关制发的28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时间与发文时间控制在3天内;三是加强公众互动。2019年,我厅共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问政山东》直播节目 2 次。“阳光政务热线”1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厅内依申请公开流程,回复信息由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厅办公室主任审核。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全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年内,对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对厅内联络员进行考核前培训。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做好新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换工作,认真研究确定新旧目录栏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切实做好信息迁移和发布。三是及时调整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我厅公开内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动态更新。
(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根据“三定”方案,结合厅网站改版升级,对政务信息公开栏目重新规划。突出我厅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执法信息、双随机双公示、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应急科普等专业栏目,更多地使公众获得防灾减灾知识。二是及时回应互动。全年共收到网民留言 627件,答复620 件,其他7件在办理中,进一步凸显我厅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处室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编制《2019年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厅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处室的职责分工,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三是本机关在年度考核中,专门设置了包括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在总分中占比超过4%。不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处室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 |
0 |
1034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7 |
-129 |
1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6894.33万元 | ||||
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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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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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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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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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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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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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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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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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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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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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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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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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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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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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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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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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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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7 |
1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工作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渠道仍有限,形式不够丰富,特色不够明显。
为此,2020年,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强化“全员办公开”的理念,以政务公开倒逼行政权力行为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讲深、讲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回应引导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栏目分类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建设,避免出现“空架子”“大杂烩”等问题,完善平台搜索、咨询等功能。
(四)进一步创新互动模式。积极探索通过网上调查、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等形式开展政民互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舆情监测,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