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公文
字号:[ ]
分享到: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质增效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应急字〔2026〕36号

来自: 调查评估统计处 时间: 2026-05-21 09:26 访问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山东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72号)贯彻落实,降低减少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质增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5月19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质增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围绕规范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升事故惩戒质效,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发挥好事故调查处理对火灾防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质增效。

活动时间:2026年5月至11月。

二、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依法严格实施事故惩戒,倒逼各方加强安全管理,主动查改隐患,坚持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事故规律特点分析(5月至6月)。省应急厅对2023年至2025年全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进行梳理汇总,从区域分布、行业领域、企业规模和发生时段四方面总结事故规律特点,分析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指导各市加强辖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分析研判,加强该领域安全监管。

(二)开展调查处理情况专项督导(5月至6月集中督导并持续开展)。聚焦《办法》《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省应急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专项督导。重点看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否规范、过火面积认定是否准确、事故调查组是否依法成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对于发现问题,督促各地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今后对于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的市县,省应急厅视情每月组织赴现场对调查处理情况开展核查。

(三)强化事故调查报告备案审查(持续开展并于7月至8月抽查市级备案审查工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对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备案审查,未经审查同意一律不得批复结案。重点审查事故调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事故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追责问责等是否全面准确,事故整改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严重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7月至8月省应急厅抽取一般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查验市级备案审查工作。

(四)组织事故警示教育片制作(持续开展并分别于7月和11月制作省级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行业”和“综合”警示片)。着力构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警示片“综合+行业+典型”制作体系。省应急厅定期汇总制作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行业”警示片,11月份启动制作“综合”警示片。各级应急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一般事故制作“典型”警示片,并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规律和特点,制作“行业”警示片。各类警示片要严格内容质效,并加强应用推广。

(五)开展优秀调查处理案例评选(9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征集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优秀案例,分行业领域遴选事故调查工作程序严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事故调查报告格式、内容和文字表述等较为规范;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应急处置、性质认定等调查认定准确全面;吸取事故教训深刻,举一反三提出的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特别是全面贯彻落实《办法》《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事故惩戒措施的优秀案例,并汇编成册,供各有关单位学习借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开展以整改落实促防范提升情况“回头看”(10月)。针对2026年调查批复结案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省应急厅选取过火面积较大或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组织对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事故防范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火灾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重点看事故相关企业、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的具体举措及成效;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事故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延伸查看同类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情况。

(七)开展事故线索比对核查审查(11月)。紧盯生产安全事故线索共享联动机制建立运行,开展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线索比对核查审查,严厉打击谎报瞒报事故行为。重点看各地对2026年以来通过接警信息、消防救援、医疗救治、殡葬火化、工伤保险、信访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事实和结论是否客观、真实、准确,证据链是否完整,核查属实的事故是否及时统计上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应急部门要把“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质增效”活动作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压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聚力攻坚。应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拿出超常规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挥好事故惩戒震慑作用,倒逼各方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应急部门要以避免和减少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推进各项活动开展,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要将“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质增效”活动与推动落实火灾防范工作责任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系列活动,实现以活动为载体,提质效、保安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问效。各级应急部门要自上而下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采取现场督办、警示提醒等措施督促整改;对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适时派出督导组帮扶指导。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警示约谈一批问题企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督促企业真查真改火灾问题隐患。

(四)强化活动效能。省应急厅将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安排,各项活动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各市应急局要及时挖掘报送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省应急厅将适时向全省推广;要深入研究和把握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规律特点,攻坚破解共性问题、行业性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巩固提升活动效果。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版权所有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版权所有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主办

备案证号:鲁ICP备2002640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0000041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929号

总访问量:显示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