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24〕111号)有关要求,经依法定程序审核,公示期无异议,现批准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山东海普安全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资质有效期2025年1月17日至2030年1月16日。
现予公告。
附件:1.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2.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3.山东筑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4.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5.山东海普安全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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